公路貨物運輸質量的考核指標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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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質量事故是指貨物從托運方交承運方起,至承運方將貨物交收貨單位簽證止的承運貨物期內,發生的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誤期、錯運以及由于失職、借故刁難、敲詐勒索等造成的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公路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主要有以下幾項。
1)貨運質量事故分類
按貨運質量事故造成貨物損失金額不同劃分,有以下類別:
(1)重大事故即貨損金額在3 000元以上的運輸質量事故以及經省級有關部門鑒證為珍貴、尖端、保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滅失、損壞的事故。
(2)大事故即貨損金額在500元以上至3 000元的貨運質量事故。
(3)一般事故即貨損金額在50元以上至500元的貨運質量事故。
(4)小事故即貨損金額在20元以上至50元的貨運質量事故。
此外,貨損金額在20元以下的貨運質量事故,不作事故統計上報,但企業要作內部記錄和處理。
2)貨運質最事故考核指標和標準
目前我國汽車貨物運輸質量考核的指標和標準主要是:貨運質量事故頻率、貨損率、貨差率、貨運質量賠償率等。
(1)重大貨運質量事故次數國家要求汽車運輸經營者杜絕發生重大貨運質量事故。
(2)貨運質量事故頻率是指每完成百萬噸千米,發生貨運質量事故的次數,以一車一次為計算單位。全國平均考核標準一般為每百萬噸千米0.7次。
(3)貨損率是指運輸統計報告期內,發生貨運質量事故造成貨損噸數,鑒于各地情況差異懸殊,目前國家對貨損率暫不規定統一的綜合考核標準,只規定某些單項的考核標準。
(4)貨差率是指運輸統計報告期內,發生貨運質量事故造成貨差貨物的噸數占貨運總噸數的比例。
(5)貨運質量事故賠償率是指運輸統計報告期內,發生貨運質量事故所賠償的金額占貨運總收入金額的比例。
(6)完成運量及時率是指運輸統計報告期內,按托運要求的時間完成的貨運量噸數占完成貨運總噸數的比例。完成運量及時率考核標準,國家暫不作統一規定,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