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單證明聯的簽發
時間: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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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貨物在辦結海關手續后,海關簽發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是貨物實際進出口的證明,也是企業到外匯指定銀行與外匯管理局憑以辦理進口售付匯、出口收匯和外匯核銷或到國家稅務局辦理出1:3退稅手續的重要依據。
報關單證明聯分為三種:
1.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證明聯(白色);
2.出口貨物報關單收匯核銷聯(淺藍色);
3.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黃色)。
受理部門:海關通關管理部門
辦理步驟:
第一步:提交申請。在申請前,您須確認該貨物已經辦結所有的海關手續。
第二步:出具證明聯。海關審批同意后打印證明聯,并加蓋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