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出口運輸需要注意的事項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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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運輸的主要規定
(1)鋰電池和鋰電池組分為第九類危險品;
(2)所有鋰電池(組)必須根據un38.3檢測;
(3)除部分第九類危險品鋰電池運輸外;
(四)嚴格限制試品運輸;
(5)限制游客帶來的日用鋰電池;
(6)嚴禁限制所有缺陷或損壞電池的運輸。
鋰電池運輸包裝、國際空運、國際海運
1.包裝要求和材料規定
(1)這種電池必須遵守紀律(dgr 4.2適用包裝表示)限制運輸。他們必須根據適用的包裝表示具體指導包裝dgr明確規定危險品標準un匹配序號在規格型號包裝中表現完美。
(二)符合規定的包裝,除標明適用的運輸專用名稱和un除序號標識外,還必須粘貼9個危險因素標識。
(3)承運人必須填寫危險品申報表,并提供相應的危險包裝證明。
第三組織提供的運輸提供的運輸鑒定報告,并表示符合規定的貨物(包括un38.3檢測,1.2米墜落包裝實驗)。
2.鋰電池國際空運規定
(1)池必須根據un 38.3檢測規定,1.2米墜落包裝實驗;
(2)承運人提供的危險品申請文件應標明un序號;
(3)外包裝必須貼上9種危險品標志,并貼上僅限于全運輸機運輸的實際操作標志;
(4)其設計方案應在正常運輸標準下避免開裂,并配備合理的對策,避免外部短路故障;
(5)外包裝牢固,應維護電池,避免 在同一包裝中,應防止短路故障與導熱化學物質接觸。
(6)設施中電池組裝運輸的附加規定:
機械設備應固定,以避免電池在包裝中移動,包裝方法應避免電池在運輸過程中意外運行。除非機械設備本身的結構特性具有防水特性,否則外包裝應防水或根據應用襯里(如包裝袋)進行防水。
(7)鋰電池采用拖盤運輸,防止整個運輸過程中明顯振動,并用護角條維護拖盤的垂直和水平邊緣;
(8)單獨包裝凈重低于35 kgs;
(9)的實際運營:
1.僅限于全運輸機運輸
2.鋰電池國際空運信息發生在飛行員通知書上
3.很有可能在緊急情況下改變發電機組的概念和管理決策
4.告知第一到場人員貨艙內電池的類別和總數
國外faa規定鋰電池應載入機場貨艙c級貨艙,霧探測器、報警設備和自動滅火系統。
3.鋰電池國際海運規定
(1)必須以電池為基礎un 38.3檢測規定,1.2米墜落包裝實驗;
(2)外包裝必須貼上9種危險品的標簽un序號;
(3)其設計方案可保證在正常運輸標準下避免開裂,并配備合理的對策,避免外部短路故障;
(4)外包裝牢固,應維護電池,避免 在同一包裝中,應防止短路故障與導熱化學物質接觸;
(5)設施中電池組裝運輸的附加規定:
機械設備應固定,以避免 移動包裝時,包裝方法應防止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除非機械設備本身的結構特性具有防水特性,否則外包裝應防水或根據應用襯里(如包裝袋)進行防水。
(6)鋰電池應用拖盤運輸,以防止整個運輸過程中明顯振動,并用護角條維護拖盤的垂直和水平邊緣;
(7)鋰電池運輸集裝箱應進行結構加固,加固方法和抗壓強度應符合進口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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