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級社的權利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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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船舶、海上設施的檢查權
船級社船舶、海上設施的檢查權來源于他和檢驗申請人之間的約定或國家的法律。
入級服務中船級社的檢查權來源于合同雙方的約定。檢查的標準是船級社的入級規范。
法定服務中船級社的檢查權來源于國家的主權----對懸掛該國國旗的船舶和海上設施的監督檢查權。船舶法定檢驗的項目包括:船舶結構安全檢驗、船舶設備安全檢驗、無線電設備安全檢驗、載重線檢驗、防污檢驗等。
(2)對被檢查船舶、海上設施狀況的知情權
檢驗申請人的主要合同義務和法定義務是及時通知船級社有關船級變更、維護工作,以及足以影響船級的船舶損壞和故障情況。如果申請人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由此驗船師沒有正確實施檢驗,船級社將免除由此造成的被檢驗船舶及海上設施事故的責任。
船東應告知的內容是指足以導致船級失效或影響船級的事項。包括:
a.任何關于船旗、船舶所有權、船舶管理人或船名的改變。
b.船舶和海上設施任何的碰撞和擱淺。
c.可能導致船級失效或影響船級的任何其他損壞、缺陷、故障、航行事故。
d.可能導致船級失效或影響船級的任何期望用途或實際用途的改變。
另外,檢驗申請人的告知義務的開始時間,也往往是船舶買賣案件當事人爭論的焦點。從英國法院對niobe一案的判決,可以看出檢驗申請人的告知義務應貫穿船舶接受入級服務的始終,而不僅是買賣合同訂立之后。這是船東應該注意的。
(3)獲得報酬權
船級社有向檢驗申請人按規定收取有關檢驗費用的權利。船級社的收費對象是接受船級社服務的人。
在收費上,國際船級社已經注意到現在的船級社的收費體系可能出現的問題。比如,在入級服務中,船舶所有人是船級社服務的對象。而船舶所有人將船舶入級是為 了商業上的目的:船舶能夠以優惠費率得到保險。這正是船級社入級服務業務的基礎。船舶所有人為了商業利益,可能會選擇收費較低的船級社的服務。因此,船級 社之間就有可能展開收費標準上的競爭。另外,船級社的客戶是接受其檢驗的船舶所有人或其他人。而接受服務的人的選擇船級社的權利可能導致船級社檢驗背離公 證性原則,即而降低檢驗標準。國際船級社協會對此制定了船級社行為守則,防止船級社競相壓價和降低檢驗標準的行為發生。
[編輯]船級社的義務
(1)為社會公共利益提供法定或約定服務的義務
船級社存在的價值在于向社會提供服務。無論入級服務還是法定服務,船級社都一致致力于保障海上人命、財產安全,防止海域污染這樣的社會公共利益。船級社對客戶提供服務,應依據規范或公約,不得自行降低標準。這正是船級社協會的道德準則的要求。
船級社服務的社會公益性決定了船級社不應承擔過大的責任。近年來,國外發生了許多關于船級社責任的訴訟糾紛,從各國法院的判決結果來看,船級社很少敗訴。 試想如果船級社面臨責任風險過大,那么船級社就將花費更多的費用來轉嫁他的風險,其所從事的社會公益性的服務費用就會變得非常的昂貴,甚至會沒有人再愿意 從事這個行業,把入級服務和法定服務交給享有主權豁免的政府去做。
(2)對被檢驗船舶出具檢驗報告和證書的義務
船級社的行動準則中規定,船級社應出具檢驗報告,并且在適當的地方按照規則和規范的要求簽發證書,或按照海事當局的要求簽發法定證書;并且在船舶入級期間 及之后的5年內保存相關的文件記錄;在有義務提供證書副本之時,對外提供證書副本;定期出版記載船舶狀況的入級船舶名錄。
(3)保密的義務
每個船級社都應對入級服務和法定服務的有關文件和材料對外保密,船級社沒有義務向客戶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有關信息。
但以下情況除外:
a.應船東或和船級社有平等合同關系的其他人的要求;
b.對船東或和船級社有平等合同關系的其他人書面委托的人提供,或當法律 或行政程序上要求這樣做;
c.對船旗國政府或有合法授權的其他政府主管機關。
應當指出的是,船級社并沒有保證船舶適航的義務。依據航運界公認的海牙規則體系,確保船舶適航始終是船東不可推卸的責任。船級社作為一個監督機構,只是證 明船舶在檢驗之時符合船級社自身的規則、規范或國際公約和政府的法定標準。船級社對船舶管理的參與程度較少,只有船東才能控制船舶運營和維護的全部環節。 因此,在任何情況下,船級社都不可能替代船東對于船舶適航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