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金融的機會
時間: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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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世界最大的船運公司馬士基,還是世界最大的快遞物流公司ups,其第一位的利潤來源都已經是物流金融服務。這些跨國公司依托良好的信譽和強大的金融實力,結合自己對物流過程中貨物實際監控,在為發貨方和貨主提供物流服務的同時,也提供金融性的服務,如:開具信用證、倉單質押、票據擔保、結算融資等,這樣不僅吸引了更多客戶,而且在物流金融活動中還創造了可觀的利潤。
以ups為例,為了推進物流金融服務,公司于2001年5月并購了美國第一國際銀行(firstinternational),將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門(upscapital)。
人們看到,在ups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務中,ups在收貨的同時直接給出口商提供預付貨款,貨物即是抵押,這樣,小型出口商們得到及時的現金流;ups再通過ups銀行實現與進口商的結算,而貨物在ups手中,也不必擔心進口商賴賬的風險。對于出口企業來說,借用ups的資金流,貨物發出之后立刻就能變現,如果把這筆現金再拿去做其他的流動用途,便能增加資金的周轉率。
另外,在ups的物流業務流程中,當ups為發貨人承運一批貨物時,ups首先代提貨人預付一半貨款;當提貨人取貨時則交付給ups全部貨款。ups將另一半貨款交付給發貨人之前,產生了一個資金流動的時間差,即這部分資金在交付前有一個沉淀期。在資金的這個沉淀期內,ups等于獲得了一筆不用付息的資金。ups用這一不用付息的資金從事貸款,而貸款對象仍為ups的客戶或者限于與快遞業務相關的主體。在這里,這筆資金不僅充當交換的支付功能,而且具有了資本與資本流動的含義,而且這種資本的流動是緊密地服務于業務鏈的。
但有一點,ups能做代收貨款,主要是因為它收購了一家銀行。在任何一個國家,要進行物流金融業務,一定是物流公司下屬的以銀行性質注冊的金融公司才能運作,單單物流公司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
而就我國現行體制以及法律體系來說,一方面國有銀行不可能被物流公司收購,再者非金融機構不能提供金融服務,物流金融服務當然也不可以。這種情況之下,才出現了許多物流公司代收貨款的服務項目,但因為涉及數額相對較小,并且是通過公司間轉帳來實現,監管部門很難發現,只要物流公司有這么多周轉資金去做,也敢冒這個風險,如果不出問題的話,暫時也無人追究。
事實上,按照法規,物流企業代收貨款少量做可以,如果大批量做,仍屬于非法的金融活動,將受到嚴厲處罰。因此目前國內沒有幾家物流公司敢大規模搞代客收費。另外,代客收費管理起來太難,風險太高,也是很多企業不敢涉足其中的主要原因。
不過,很多人都認為,物流金融在我國有著很大的操作空間,為了避開法律法規的限制,目前已有中遠、中海等大型物流企業先與各大 商業銀行合作開展這種業務,而且,ups也聲稱,不久的將來,他們將把物流金融業務帶到中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