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
時間: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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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當對其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危化品運輸公司提醒你,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即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所運載的危化品性質、危害特性及發生意外的應急措施,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隱患是從泄漏開始的,由于行車中車輛顛簸震動,往往容易造成包裝破損,破損又往往集中在3個方面:①桶蓋沒擰緊或密封圈失效;②鐵桶的焊縫處及桶筋由于摩擦破損;③桶底在行駛中位移造成破損。因此,每行駛兩小時要查看一下,桶蓋上有無溢出,用專用扳手再擰緊一下,如密封圈失效應更換;鐵桶之間的充填物有無跌落;車廂底部四周有無泄漏液體,如有,應查出漏桶,將漏點朝上;捆綁的繩索有否松動等。值得提醒的是,在高溫季節,液體會膨脹,更換密封圈時要慢慢打開,等泄放氣體后再行打開,避免開蓋過急液體噴出傷人。
在危險化學品儲運過程中,靜電危害也是對儲運生產安全有較大的威脅。所以各生產單位對靜電的防范工作都是很重視的。但由于各種危險化品性質的差異,靜電產生和防范措施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