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等八部門:網約車平臺不得接入未獲得許可的駕駛員和車輛
時間: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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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八部門出臺《關于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促進網約車平臺企業合規發展。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網約車平臺企業嚴格遵守法規規定,不得接入未獲得網約車許可的駕駛員和車輛。督促網約車平臺企業在駕駛員和車輛新注冊時,應要求提供網約車駕駛員和車輛許可證件,對無法提供的不予注冊,并提醒依法依規辦理相應許可。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鼓勵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精準執法。
同時,《意見》要求加強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強對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強化交通運輸新業態運行監測,及時預警壟斷風險,加大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力度。防范資本在交通運輸新業態領域無序擴張,依法嚴厲查處低價傾銷、“大數據殺熟”、誘導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落實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主體責任,引導企業自覺開展公平競爭,鼓勵企業主動向社會作出公平競爭信用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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