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指揮員的主要業務
時間: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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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口卸船作業
1.靠泊前準備
(1)掌握本航次船舶靠泊時間、靠泊泊位和尺碼,提前了解靠泊位置附近裝卸橋的行車和吊臂的起落狀況,指揮裝卸橋收起吊臂或停在船舶靠泊的安全尺碼以外。
(2)根據船舶靠泊的泊位和尺碼提前清檔,做好靠泊安全距離標志。
(3)對首次靠泊本碼頭的船舶,要讓船方簽收《碼頭安全靠泊須知》文件,以明確船.港雙方的責任,保證船舶安全靠泊。
2.卸船前準備
(1)督促船方及時布置舷梯和安全網,開啟船舶的封艙設備,以保證裝卸作業的順利進行。
(2)對尚未應用edi傳遞進口集裝箱資料的碼頭,船舶指揮員應在船舶靠泊后立即上船向大副索取隨船船圖、艙單等進口資料,并與預到資料進行核對,重點是核對本航次所卸的危險品箱和特種箱的種類、數量、尺寸,事前做好卸船準備。同時如船上裝有過境集裝箱,應在船圖上注標其裝載箱位,避免錯卸。
3.卸船作業
(1)重點艙作業。
所謂重點艙是指其他作業路已完工而該艙還有相當部分箱子尚未結束裝卸,從而影響了整條船的完工時間。船舶指揮員應隨時掌握重點艙的情況,調配性能良好的裝卸機械和操作熟練的司機,并對該作業路的各類機械及司機作好布置,加強監管重點艙的作業進度,力求減少以至消除重點艙對船期的影響。
(2)特種箱作業
針對不同的特種箱,船舶指揮員必須掌握不同的安全規范和裝卸規程,保證各類特種箱安全順利地進行裝卸作業。
(3)卸船驗箱驗殘。
在卸船作業中,由船舶指揮員負責港方與船方的箱體交接工作,以區分雙方對集裝箱設備的責任。
(4)卸船后的結束。
工作卸船作業全部結束后,船舶指揮員應認真做好卸船后各項結束工作,包括認真復核該船每一bay是否有漏卸、錯卸、多卸,與外理仔細復核卸箱的數量、箱型、尺寸,核對無誤后會同大副作好卸船作業簽證及其他作業登證。
(二)出口裝船作業
1.裝船作業前
裝船前,船舶指揮員應及時將碼頭編制的配載圖交船方大副審核,如大副有修改意見應以大副憊見為準,經大副審核同意簽字后,作為裝船正式文件。
2.裝船作業中
在裝船作業過程中,船舶指揮員監督工人嚴格按大副簽字的配載圖進行作業。
3.裝船結束后
裝船作業全部結束后,船舶指揮員應認真與外理復剔裝箱的數量、尺寸、箱型,杜絕錯裝、漏裝、多裝,并會同大副做好裝船作業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