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出口操作實務
時間: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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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物運輸是對外經濟貿易的重要一環,是實現對外經濟貿易合同、完成國際貨物的空間轉移、保證完成出口創匯的關鍵。作為從事國際貨物運輸的業務人員,具備全面的業務知識是必不可少的,但往往書本上的知識與實際相差很大,為了解決這個矛盾,我們將從實際出發,以天津為出口地向您分期介紹國際貨物海洋運輸代理出口(集裝箱)業務實務操作。 海運代理出口(集裝箱)業務實務操作基本流程為:接受貨主委托→訂艙→裝箱→報關→打提單→寄單→核銷退稅。 一、接到貨主委托后,應先從以下幾方面確認,包括該單位在出口地海關備案(年審)情況;報關單據是否齊備(全套報關單據有委托報關協議、出口貨物報關單、裝箱單、發票、合同、 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涉及的各種證件);海關監管條件中所要求的各種證件是否齊備;該票貨物配哪種集裝箱。 1、如何辦理在出口地海關年審。 就年審時間而言,天津市各報關行和代理報關企業集中在每年3月份年審,外貿專業公司集中在每年4月份年審,各自理報關企業按其海關10位編碼的尾字相對應的月份年審。 年審時本市企業應交驗的單證包括注冊登記證明書正本、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需要年審的報關員證、年審報關書(一式二份)、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若有任何變更內容,應提交相關批準文件。 外埠企業應交驗的單證包括當地海關關封、企業注冊登記證明書正本、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若為外埠企業委托天津市內單位辦理年審,則要提供委托書。 報關企業超過規定期限不參加年審者,其注冊登記證明書和報關備案證明書將自動失效,海關的報關自動化系統將自動暫停其報關資格。報關企業如申請保留其報關資格,應向海關部門(報關管理科年審組)遞交書面情況說明,海關審核認可后方可補辦年審手續。 報關企業變更名稱、地址、編碼、郵政編碼、電話、法人、總經理等項目時,應持有關批文及時到海關辦理變更手續。否則,由此引起的對企業進出口業務的影響,由企業自行負責。 2、如何辦理在出口地海關備案。 天津市內企業(保稅區及駐華辦事機構除外)辦理報關注冊,需提供如下材料:企業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批準證書正本及復印件、上級主管部門對合同章程的批復正本及復印件、開戶銀行出具的企業資金說明(人民幣或外幣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