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
時間: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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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
1、 什么樣的土地可以享受優惠?
物流企業擁有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含自用、出租),可享受優惠政策。
2、 什么樣的物流企業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可享受《通知》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的專業物流企業,是指從事至少一種倉儲、運輸經營業務,為工農業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服務的物流企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居民生活;在工商部門登記營業執照文本中注明物流、倉儲、運輸等字樣。
3、 什么樣的倉儲設施用地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對《通知》中可以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稅優惠的專業物流企業,同一倉儲設施必須占地6000平方米以上(含6000平方米),并儲存大宗商品。
4、 什么樣的倉儲商品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通知》所列可以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稅減免的大宗商品,是指與人民生活和生產密切相關的商品和原材料。如:糧食、棉花、石油、糖、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和紙制品、鋼材、水泥等,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及其他礦產品和工業原料。
5、 哪些土地不屬于稅收優惠范圍?
(1) 物流企業存放食品、飲料、醫藥、醫療器械、機電產品、體育用品、出版物等工業制成品的土地不屬于《通知》的優惠范圍。(2) 物流企業辦公生活區用地和其他不直接從事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不在《通知》優惠范圍內。(3) 因在建或者未投入使用的倉儲設施用地不具備儲存大宗商品的條件,不能有效發揮其儲存功能,相應占用土地按規定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稅。(4) 非物流企業內部倉儲用地不屬于《通知》的優惠范圍。
6、 物流企業需要備案才能享受稅收優惠嗎?
符合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條件的物流企業,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稅減免優惠,實行備案管理。
7、 對符合《通知》稅收優惠條件的物流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的計算方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