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提單收貨人的填寫方法
時間: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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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提單的主要項目填寫欄有一個是收貨人,收貨人應按合同和信用證的規定填寫。一般填寫方法如下:
1、記名式:在收貨人欄中直接填寫指定的公司或企業名稱。提單不能背書轉讓,必須由收貨人欄中指定的人或收貨人轉讓。
2、不記名式:即在收貨人欄留空不填,或填寫tobearer(送貨人/持票人)。這樣,承運人只要持有提單,就可以提貨。
3、指示式:指示式收貨人分為不記名指示和記名指示。
不記名指示是在收貨人欄中填寫代理,也稱為空白抬頭。對于這種提單,發貨人必須在提單背面背書才能轉讓。背書分為兩種:記名背書和無記名背書(空白背書)。前者是指在提單背面填上 deliver to xxx ,endorsed to xxx,然后由發貨人蓋章。
記名指示是在收貨人欄填寫to order of shipper。此時,發貨人必須在發送訂單前在提單后背書;此外,還有開證申請人的指示,即l/c中規定的to order of aplicant,在收貨人欄中填寫to order of××× co;憑開證行的指示,即l/c中規定的to order of xxx bank。
在實際業務中,l/c項下的提單多采用指示式。非記名指示式也廣泛應用于托收方式。如果是代收銀行的指示式,則應提前征得代收銀行的同意。因為根據urc522第10條a款的規定,除非銀行先同意,否則貸款不得直接運送給銀行,也不得以銀行或銀行的提定人為收貨人。未經銀行事先同意,貸款直接運至銀行,或以銀行指定人為收貨人,銀行付款或承兌后將貨物交付給付款人時,銀行無義務提取貨物,貨物的風險和責任由發貨人承擔。
以上是海運提單收貨人的填寫方法,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