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G分類報告+GHS分類報告 化學品分類鑒定
時間: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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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 陸運 空運 鐵路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辦理 msds辦理 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辦理??危險性鑒別分類就是根據化學品(化合物、混合物或單質)本身的特性,依據有關標準,確定是否是危險化學品,并劃出可能的危險性類別及項別。鑒別分類是化學品管理的基礎。??(一)危險性分類的一般程序??確定某種化學品是否為危險化學品,一般可按下列程序;??1、對于現有的化學品,可以對照《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兩個標準,確定其危險性類別和項別;??2、對于新的化學品,可首先檢索文獻,利用文獻數據進行危險性初步評gu,然后進行針對性實驗;對于沒有文獻資料的,需要進行全面的物化性質、毒性、燃爆、環境方面的試驗,然后依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和《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86)兩個標準進行分類。試驗方法和項目參照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進行。??3、混合物危險性分類:上述分類程序和方法適用于任何化學品,包括純品和混合物。但對于混合物,列在《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中的種類很少,文獻數據也較少。有資料表明,混合物的急性毒性數據存在加和性,在難以得到試驗數據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危險成分濃度的大小進行推算。??(二)化學品危險性類別的劃分及標志??1、爆炸品??本類化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磨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不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并符合下述兩種情況之一者:??(1)臨界溫度低于50℃,或在50℃時,其蒸氣壓力大于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2)溫度在21.2℃時,氣體的壓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時,氣體的壓力大于715kpa的壓縮氣體;或在37.8℃時,雷德蒸氣壓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氣體。??本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會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導致氣瓶閥門松動漏氣,釀成火災或中毒事故。??按其性質分為以下三項:??①易燃氣體;??②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③有毒氣體。??3、易燃液體??指閉杯閃點等于或低于61℃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險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按閃點分為以下三項:??(1)低閃點液體 閃點<-18℃;??(2)中閃點液體 -17℃≤閃點<23℃;??(3)高閃點液體 23℃≤閃點≤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