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供給的分類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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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運輸供給從范圍上可分為個別供給、局部供給和總供給。
1)個別供給是指特定的運輸生產者所能提供的運輸產品或服務。
2)局部供給是指某個地區的運輸生產者所能提供的運輸產品或服務,或者是某種運輸方式所能提供的運輸產品或服務。
3)運輸總供給是從全社會、整個國民經濟角度來考察的運輸供給,它是千千萬萬個運輸生產者從不同角度、不同地區、不同運輸方式所提供的個別供給和局部供給的總和。
2、運輸供給從地域上可分為區域內的運輸供給、區域間的運輸供給和為客貨流通過(過境)所提供的運輸供給。
區域內的運輸供給是指所提供的客貨運輸的起訖點有一方在本地區,而另一方在其他地區,它是區域間建立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各方面關系的必要條件:通過(過境)供給是指客貨運輸的起訖點都不在本地區(國家),運輸生產者只是利用其自身所處的獨特的地理位置和特定的交通線來為別的地區(國家)的旅客或貨物提供位移的方便。一般來說,在重要的交通樞紐和重要的運輸通道上都會有大量此類的運輸供給。
3、運輸供給按性質來劃分,還可分為生產性的運輸供給和消費性的運輸供給。
運輸生產者所提供的貨物運輸一般來說都屬于生產性的運輸供給,它屬于生產過程在流通領域中的繼續;運輸生產者所提供的旅客運輸既有生產性的運輸供給,也有消費性的運輸供給,前者如為通勤、出差等提供的運輸供給,后者如為旅客的休閑、度假、旅游等提供的運輸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