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貨物運輸限制使用車型
時間: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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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貨物運輸限制使用車型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種類包括卡車、拖車和汽車列車。車輛結構的常見類型主要是坦克和廂式車結構。
部分貨車車型受貨物裝載形式、防護能力和車輛本身安全性能的限制,危險品道路運輸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不適合運輸危險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條例》限制部分車輛進行特定危險貨物的道路運輸。
(1)禁止移動罐體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移動罐是臨時固定在車輛底盤上或直接放置在防護車貨箱內的常壓罐。移動罐體在運輸過程中存在易脫落或罐體碰撞防護不足等安全隱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較大。因此,國家明確規定禁止移動罐運輸危險品(罐式集裝箱除外)。
(2)禁止貨車、火車運輸危險品。
貨運列車是指貨車和牽引式掛車或中軸掛車的組合。拖車在行駛過程中顛簸、擺動較大,運載的貨物容易灑漏,拖車與牽引車連接處容易產生火花,容易引發火災事故。因此,禁止使用貨車列車運輸危險品。
(3)傾卸車輛一般不準運輸危險品。
目前只允許自卸車運輸散裝硫磺、萘餅、粗蒽、煤焦油瀝青等危險品。為便于裝卸和生產操作。
此外,禁止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檢驗不合格、技術等級達的貨車、掛車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以及客車、面包車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