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籍港及船名的標寫
時間: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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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船舶取得船名后,應當在船首兩舷和船尾部標寫船名和船籍港名稱。船首兩側的船名從左至右橫向標寫;船籍港名稱應在船尾部中央從左至右水平標寫。標寫字型:漁政船為宋體,其他船舶均為仿宋體,字跡必須工整、清晰。字體標寫顏色:鋼質船直接在船體上用白色油漆標寫,木質船采用白底紅字,漁政船直接在船體上用黑色油漆標寫。字間距離:船長20m以上的為l00mm,船長l0m以上的為50mm。字體規格:船長15m以上的,漢字長350mm、寬300mm,數字長320mm、寬180ram;船長l0m以上的,漢字長300mm、寬240mm,數字長280mm、寬140mm;船長l0m以下的,可用船名牌取代船首兩側的船名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