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開展港口反壟斷調查,降低企業進出口物流成本35億元
時間: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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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國家發改委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針對有關港口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大多數港口已經制定了整改方案,而且明確了整改措施。此次反壟斷調查對于切實降低企業進出口物流成本,促進實體經濟減負增效具有重要作用。其中僅調降裝卸作業費一項,預計每年降低進出口物流成本約35億元。”
港口主要存在問題
此次調查發現部分港口企業存在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問題主要包括:限定船公司使用本港下屬企業提供的拖輪、理貨、船代等服務;對不可競爭的本地外貿集裝箱裝卸業務,收取遠高于競爭性國際中轉集裝箱的裝卸作業費;向交易對象附加強制拆箱理貨、不競爭條款、忠誠條款等不合理交易條件。這些行為排除和限制了相關市場競爭,影響了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導致相關服務價格高企,增加了實體經濟運行成本。
三個方面港口整改措施
目前,大多數港口針對這次發現的問題制定了整改方案,而且明確了整改措施。應該說,我們這次反壟斷調查對于切實降低企業進出口物流成本,促進實體經濟減負增效具有重要作用。其中僅調降裝卸作業費一項,預計每年降低進出口物流成本約35億元。具體來說,有關港口的整改措施,主要在三個方面:
一是全面開放拖輪、理貨和船代市場。在拖輪方面,港口要充分尊重船公司以及船舶代理選擇拖輪公司的自主權,不得進行干預。在理貨方面,廢止了關于劃分理貨市場的備忘錄或者約定,不限制任何理貨公司在港口開展業務,由船公司自主選擇理貨公司。在船代方面,港口將暢通渠道,允許并鼓勵船公司通過其下屬公司之外的渠道,報送船舶信息。
二是合理調降外貿進出口集裝箱裝卸費。上海港、天津港、寧波舟山港和青島港將從2018年起,下調外貿進出口集裝箱裝卸費用,下調的幅度在10%到20%左右,每年可降低進出口物流成本約35億元。上海港將從現有每箱595.5元調降至每箱480元,下降的幅度是19.4%。天津港將從現有的每箱530.3元降至每箱47.3元,下調幅度11.3%。寧波舟山港將從現有的每箱620.53元降至每箱490元,下調幅度為21%。青島港將從現有的每箱575元,降至每箱480元,下調幅度46.5%。
三是立即廢止和清除有關不合理的交易條件。這些港口將停止將拆卸理貨作為船舶公司提箱前置條件的做法,由貨主自行決定是否拆箱理貨,并終止要求船公司承諾不開展競爭業務以及優先選用本港下屬企業服務的合同條款。同時,終止要求船公司將本港作為中轉港,對本港的運價不得高于其它港口的合同條款,促進港口之間的公平競爭。
下一步,國家發改委還將督促有關港口落實整改措施,恢復公平競爭的市場競爭秩序,使港口能夠更好的服務于實體經濟發展,同時也將繼續加強執法監督,對部分港口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確保全行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得到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