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架租賃合同》
時間: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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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貨架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貨架租賃合同》:
1、甲方租給乙方折扣店倉庫貨架 層 - 號(以下簡稱貨架)。
2、甲方提供倉庫貨架地給乙方作為存放貨品之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且員工不得在內存放私人物品,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貨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使用倉庫貨架的期間內,須支付給甲方使用費用,每月 元,甲方有權從乙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產生的貨架租賃費用。在使用期中,若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包括政府消防部門對該倉庫貨架提出任何要求,乙方均須執行任何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4、該倉庫貨架的租憑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調整乙方使用該倉庫貨架的起止日期及使用面積。若甲乙雙方《聯銷合同》終止,則本協議同時終止。
5、乙方須自行負責該倉庫貨架和貨品的安全,若該場地內發生人身傷亡或物品遺失等現象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和損失,與甲方無關。
6、因政府原因或非甲方責任引起的火災、自然災害、設備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的損失,甲方不負有責任。
7、乙方在使用期中須自行負責該倉庫貨架的衛生,不得將食物放入倉庫貨架,否則因此引起的四害消殺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庫房上方有消防噴淋,乙方應自行采取滲水的防護措施。如因乙方防護不當造成的貨品損失,則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類危險品、違禁品、其他違反當地習俗的物品或可能使該場地保險費用被要求增加的物品帶進或存放在該倉庫貨架內。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0、乙方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利益和形象的行為,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1、在使用期滿前,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協議的,乙方須承擔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使用該倉庫貨架的除外)。
12、乙方交還該倉庫貨架時,乙方需將該倉庫貨架除商品外的所有設施交還甲方,否則乙方需支付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13、乙方在使用期限內,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貨架損壞,甲方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力和/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5、本協議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提前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將貨品遷離,并將貨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不返還貨架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貨架強行將所租貨架內物品搬離貨架,并不負保管責任,且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租金額的5倍罰違約金直接從乙方當月貨款中扣除。
16、以上協議是經雙方友好協商后簽定,如發生矛盾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甲方因乙方原因參加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8、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