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庫房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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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規范倉庫氣體的安全管理,保證人員的安全及生產物資有效供應,明確氣體管理程序和職責,特制訂《氣體庫房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氣體管理。
3 職責
倉儲物流部:負責對氣體庫中的氣體進行收、發、存管理及氣瓶回收工作。保障氣體在驗收、入庫、保管、發放及回收各環節的管理安全。
4 氣體庫管理流程
4.1氣體的驗收、入庫
4.1.1氣體入庫前,要根據憑證核對品名、來源、生產廠家、合格證,必要時索取檢驗報告;檢驗、核對鋼瓶的使用期限,確保用氣安全。
4.1.2氣體驗收合格后,立即辦理入庫手續(按倉入庫、立卡、建檔等工作)。
4.2 氣體的保管
4.2.1嚴格區分空、滿瓶,防止混淆,不同氣體的氣瓶必須直立、隔離存放并要有明確標識。
4.2.2氣體進、出庫時,不允許混載運輸,氣瓶搬運時一定要輕拿、輕放,不得撞擊。
4.2.3氣體庫內電氣裝置必須符合防爆標準,庫內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防止曝曬;氣瓶嚴禁與各種油脂、火源、易燃易爆品接觸。
4.3氣體的發放
4.3.1嚴格執行各項領用制度,必須認真履行發料手續、認真登記“氣體領用本”,以便備查。
4.3.2每次領用時必須有專用車禁止野蠻搬運、撞擊并保持氣瓶完好,操作者方可領取。
5 氣體的使用規定
5.1不得將氣瓶內氣體向其他瓶內倒裝,不得自行處理瓶內的殘液。
5.2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
5.3禁止與油類接觸,嚴禁超壓使用和人為加熱氣瓶,嚴禁用帶油污的手套開啟氧氣瓶閥門。
5.4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5.5氣瓶使用過程中,所有氣瓶與作業點距離不得小于5米,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6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5.7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