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權和許諾銷售權的區別(內附相關法律要求)
時間: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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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進行銷售他人產品的時候,對于有些品牌方來說,是需要獲得他們的許可才能進行的,那么就需要了解許諾銷售權和銷售權的區別?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許諾銷售權和銷售權的區別
銷售侵權產品賠付標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是什么
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權、專有出版權的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計算機軟件、圖書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行為。
三、銷售侵權產品處罰依據
對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一)責令停止侵權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沒收、銷毀侵權商品;
3、沒收、銷毀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二)處以罰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對以上兩項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