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士基Maersk要賠償1億美元嗎(因拒絕提供合同簽訂的艙位而被索賠)
時間: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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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航運巨頭馬士基(maersk)旗下的漢堡南美(hamburg süd)在與美國家具進口商oj commerce (ojc)一案中受到聯(lián)邦海事委員會(fmc)最高的罰款。
總部位于佛羅里達州的ojc此前向fmc提起訴訟,指控漢堡南美違反合同和收取費用價格不合理,要求賠償1億美元。
美國聯(lián)邦海事委員會(fmc)6月7日已下令漢堡南美(hamburg süd)向ojc支付984萬美元的賠償,原因是該公司拒絕為其集裝箱提供合同簽訂的艙位。
fmc發(fā)現(xiàn)該承運人違反了1984年航運法第41104(a)(10)條“拒絕履約”的規(guī)定,裁定其不公正地將佛羅里達州的申訴人排除在合同協(xié)議之外,但僅判給托運人其索賠的1億美元賠償金的10%左右。
fmc降低了賠償額,認為漢堡南美給家具進口商ojc造成的“實際總損失”為490萬美元。但是,由于該承運人違反了《美國航運法》,因此必須支付其雙倍賠償金。
該法案的第41104(a)(10)條規(guī)定禁止承運人“……對托運人提出投訴或選用其他承運人進行報復,拒絕提供艙位,或訴諸其他不公平或不公正的歧視性方法”。
fmc在其聲明中表示:“此案引發(fā)了關(guān)于拒絕處理索賠、報復索賠和賠償計算的新法律問題。”fmc決定對馬士基旗下的漢堡南美處以984萬美元的罰款,這是fmc今年宣布的其他罰款的三倍多。
fmc認為,漢堡南美航運北美分公司(hsna)高級副總裁jürgen pump和物流專家kevin li之間的郵件往來證明,漢堡南美在不管是否有艙位可用的情況下“故意拒絕”15個40英尺的ojc集裝箱,“以報復潛在的訴訟”,從而拒絕履行合同義務。
fmc裁定:“由于違反(反報復條款第41104(a)條)是明知而故意的,可以判給額外的損害賠償。因此,ojc獲9,843,766.40美元的賠償。”
根據(jù)fmc的說法,兩家公司在許多事實性指控上存在分歧。fmc指出,雙方在訴訟過程中多次提起訴訟,提出了多項強制提交證據(jù)的動議,并聲稱對方違反了證據(jù)訴求。
該案件始于2021年12月,總部位于佛羅里達州邁阿密的ojc對漢堡南美及其美國業(yè)務hsna的一項相當簡單的投訴。托運人強調(diào),其與漢堡南美簽訂了一份從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的長期貨運合同,約定的最低貨運量為400teu。托運人聲稱,承運人未能根據(jù)合同運輸30個集裝箱,并錯誤地向13個集裝箱收取了近41000美元的滯期費。最初的申訴援引超過10萬美元的經(jīng)濟損失。
法院于2022年8月駁回了與不合理商業(yè)行為有關(guān)的索賠。此外,漢堡南美全額退還了滯期費,解決了索賠的這一部分。然而,ojc在2022年2月修改了其投訴,增加了報復和拒絕交易的指控。
該托運人聲稱,在漢堡南美參與次年貨運合同談判期間,該公司已致函漢堡南美,威脅要向fmc提起訴訟。ojc稱,2021年5月4日,“突然間,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漢堡南美公司通知它,不會在任何條款下續(xù)簽服務合同,而是將使用現(xiàn)貨市場價格“逐案處理”。
法官指出,fmc判例法明確規(guī)定,海運承運人沒有義務向每一位潛在客戶授予合同。然而,fmc明確表示,禁止承運人在沒有合法運輸相關(guān)因素的情況下將客戶拒之門外,也禁止承運人對托運人進行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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