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知識
時間: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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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進出口商品檢驗的監督管理工作? 進出口商品檢驗的監督管理工作,是對進出口商品執行檢驗把關和對收貨、用貨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和儲運單位,以及指定或認可的檢驗機構的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的重要方式,是通過行政管理手段,推動和組織有關部門對進出口商品按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出口商品質量和防止次劣商品進口。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出口商品的收貨、用貨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和儲運單位,以及指定或認可的檢驗機構的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1.對其檢驗的進出口商品進行抽查檢驗。
2.對其檢驗組織機構、檢驗人員和設備、檢驗制度、檢驗標準、檢驗方法、檢驗結果等進行監督檢查。
3.對其他與進出口商品檢驗有關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對進出口商品實施質量認證、質量許可制度,加貼檢驗檢疫標志或封識以及指定、認可、批準檢驗機構等工作,也屬于進出口商品檢驗的監督管理工作范圍。 什么是強制性標準?
強制性標準主要是對有些涉及安全、衛生方面的進出口商品規定了限制性的檢驗標準,以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的安全。凡根據強制性標準檢驗評定的不合格出口商品,即使符合外貿合同約定的質量條款,或國外受貨人有愿購證明,也不準放行出口。根據強制性標準檢驗評定不合格的進口商品也不準進口,經檢驗出證后供有關單位辦理退貨、索賠。
在我國,進出口商品必須執行強制性標準的,均由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嚴格執行。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報告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決定。 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它檢疫物需要調離海關監管區或轉關的應如何報檢? 輸入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它檢疫物需要調離海關監管區的,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入境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海關憑入境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調離通知單》驗放,貨物運達指運地時,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憑《調離通知單》通知有關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屬于轉關貨物的,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入境時向入境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報;運達指運地時,應當向指運地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