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弄丟iphone6S 賠償引發爭議
時間:2024-03-16
點擊:77次
快遞郵寄價值5000余元的iphone6s手機,沒想到包裹丟了,快遞公司只愿賠償1000元。負責人表示,根據《郵政法》規定,未保價的郵件丟失,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5倍,賠付1000元已仁至義盡。
但寄件市民劉女士則認為,快遞公司為其提供快遞業務服務,雙方應該屬于合同關系,不應該參照《郵政法》,應按照《合同法》規定,按照消費者的實際損失賠償。
快遞遺失包裹,賠付到底參照《郵政法》還是按《合同法》?市消委律師團律師表示,韻達快遞公司并不屬于《郵政法》適用范疇,應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根據實際損失賠償。
經過再三協商,快遞公司賠償劉女士5000元。
寄件市民:蘋果手機寄丟了快遞員只賠50元
5月8日,家住襄州的劉女士通過韻達快遞給樊城客戶郵寄一部iphone6s手機,快遞費用10元。因考慮到一天就能送達,她未支付保價費用。
可是,過了兩天,客戶仍未收到包裹。劉女士查詢物流跟蹤發現,包裹寄出后,5月9日下午1時,包裹已從襄州運至襄陽韻達朝陽路分部,并開始派件。
派件兩天了,為何客戶還未收到?劉女士與派件員取得聯系,但派件員小葛卻說,第一天送貨時,對方因故沒能收件,第二天再送貨,卻發現包裹丟了。
這部iphone6s手機,價值5600元,劉女士隨即要求快遞全額賠償。可快遞員小葛卻表示,由于劉女士寄快遞時沒有支付保價費,只能按照郵費的5倍進行賠償,即賠償50元。
50元,還不到手機售價的百分之一。劉女士找到襄陽韻達朝陽路分部,要求給個說法。
快遞公司:根據《郵政法》 最高賠付1000元
襄陽韻達朝陽路分部負責人表示,一來不能確定包裹里是不是iphone6s,二來劉女士并未支付包裹保價費,不能全額賠償其損失。根據《郵政法》規定,未保價的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
襄陽韻達朝陽路分部的解釋讓劉女士很難接受。劉女士說,襄州韻達收件時,已知曉包裹里是部手機,并在快遞單上進行了標注。
鑒于劉女士損失較大,該快遞點表示,將向總部匯報。
隨后,劉女士多次到快遞公司討說法。該快遞點先是稱,正等待上海總部的處理建議。后又表示,根據公司規定最高賠付1000元,已經仁至義盡。
律師:根據《合同法》 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快遞丟失包裹,到底是按《郵政法》賠償,還是按《合同法》賠償?
劉女士表示,快遞公司承接了她的快遞業務,雙方已經建立了一種合同關系,快遞未能送達并造成貨物遺失,快遞方應按貨物市場價格給予賠償。
市消委律師團成員馬國超認為,《郵政法》只適用于郵政企業,即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提供郵政服務的全資企業、控股企業,韻達快遞公司并不屬于適用范疇。韻達快遞弄丟包裹一事應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予以賠償,即按照原告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賠償多少,需劉女士證實包裹里確實是iphone6s。
在劉女士手中,有一張快遞回執單,其物品一欄標注了“手機”,但未標注手機品牌、型號。
劉女士認為,根據《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包裹必須經過快遞員檢查驗視,但郵寄時,快遞員并未開箱驗視,只知是手機,該做法未按國家法規規范操作,屬快遞公司失職。如今如果賠償需要根據物品實際市場價格而定,快遞公司應該為其工作失職負責。
最終,經過多次交涉,襄陽韻達分公司賠償了劉女士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