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用地屬于什么性質(內附相關法律依據)
時間: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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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倉儲用地屬于哪種性質
1、倉儲用地屬于工業用地。
2、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地方的儲備、中轉、外貿、供應等各種倉庫、油庫、材料堆場及其附屬設備等使用的土地屬于倉儲用地。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業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