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包裝單據和裝箱單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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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單據(packing document)記載商品包裝情況的各種單據的總稱。進出口貨物數量大,花色品種繁多,不能完全詳列在發票上,而必須以包裝單據來補充。常見的包裝單據有裝箱單、包裝清單、詳細包裝單、規格單、搭配單、重量單、尺碼單等。包裝單據的用途是:(1)出口商繕制商業發票時計量計價的基礎資料。(2)進口商點數和銷售貨物的依據。(3)海關查驗貨物的憑證。(4)公證或商檢機構查驗貨物的參考資料。包裝單據無統一格式,出口商可根據商品特點自行設計。其內容大致有:(1)編號和制單日期(與商業發票相一致)。(2)有關合同和信用證號碼。(3)裝運標志。(4)品名和數量(不同規格的細數及總數)。(5)包裝件數及件號,包裝件尺碼。(6)包裝類別(如木箱、布包等)。(7)商品毛、凈重。
裝箱單(packing list)又稱包裝單。記載貨物包裝內容、重量、體積或件數的單據。裝箱單系重要裝船文件之一,由出口方繕制。其主要用途是作為海關驗貨、公證行核對和進口商提貨檢數的憑據。裝箱單還可作為商業發票的補充文件,用以補充說明各種不同規格貨物所裝之箱及各箱的重量、體積、尺寸等。裝箱單與商業發票一樣,均無固定的格式和內容,只能由出口商根據出口貨物的種類以及進口商的需要而仿照商業發票的大體格式來制作。但在一般情況下,裝箱單除有合同編號、發票號碼、裝貨港名稱、到貨港名稱、裝船日期及船名外,還應有以下幾項內容:(1)商品總稱。(2)嘜頭。(3)裝箱編號。(4)包裝類型。(5)貨物說明。(6)數量。(7)包裝數目。(8)重量。(9)尺寸大小。(10)出票條款等。在制作裝箱單時,必須填列每包及每件貨物的內容和號碼,且與提單及商業發票相符。另外,與裝箱單具有相同作用的單據有重量單或重量表,用于全批貨物相同而各件重量不同的情況下。其記載的貨物重量必須有毛重和凈重兩種,且總重量必須與提單上填寫的重量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