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運輸中爆炸品的定義
時間: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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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運輸中爆炸品的定義
危險物品中的爆炸品主要特性為,在外力作用下遭遇如受熱、擠壓、撞擊等情況,可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氣體和熱量,讓周邊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邊的環境和生命造成危害。同時也包含了非整體爆炸,但具有燃燒、拋射濺射或較小爆發風險,或僅僅產生熱、光、巨響或煙霧等一種或幾種作用的煙火物品。
爆炸性是一切危險爆炸品的主要特性:
這類物品通常具有化學上的不穩定性,在外界因素作用下,會產生劇烈的化學反應,常見反應如下:
1.反應時間短且劇烈,一般在數秒內即可完成化學反應,爆炸將在極短時間內迅速發生,且伴有劇烈聲響。
2.爆炸時會突然產生大量的熱量,快速出現的高溫和高壓也是危險的主要來源。
3.爆炸反應中會產生大量氣體,形成高壓環境。產生沖擊波對周圍建筑,特別是玻璃制品造成破壞。在小范圍內也會對人體造成嚴重損傷。
4.撞擊、高溫等環境和意外容易導致危險爆炸品出現意外。
危險貨物爆炸需要外界給危險品提供一定的前提條件,即爆炸所需的最小起爆能,也可以稱為敏感度。敏感度是確定爆炸危險性的一個重要標準。敏感度越高,則爆炸的危險性越強。
部分的爆炸品還會產生一定的毒性:
例如tnt、硝化甘油等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在爆炸時容易產生毒煙、毒塵導致周邊人員或參與救援人員中毒。
部分危險爆炸品在與酸、堿、鹽、金屬之間發生化學反應后,會大幅提升爆炸的可能性,例如苦味酸遇到銅、鐵等金屬撞擊時,會立刻發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