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融資的政府貸款
時間: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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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融資的政府貸款的含義船舶融資的政府貸款包括了兩個方面的含義:
(1)政府貸款在本國是政府利用利率補貼的方式,通過國家控制的銀行給予借款方低于市場利率的優惠利率貸款。這種來自于本國政府的貸款,實際是政府對本國船東造買船的一種資助。通過這項資助,本國造船業和航運業獲得了巨大的優惠。
由于航運業具有耗資巨大、且關乎國家安全的特殊性,目前本國政府向船東提供優惠貸款的方式仍然在各國船舶融資中被應用。其中最為流行的一種方式是固定利率的長期貸款。貸款通常由國家控制的銀行進行安排,以補貼的利率貸出,與市場利率的差額部分,由政府補給銀行。
(2)由貸款國用國家預算資金直接與借款國發生的信貸關系,屬于國際間的政府貸款。此種政府貸款多數是政府問的雙邊援助貸款,少數是多邊援助貸款,它是國家資本輸出的一種形式。政府貸款通常由政府有關部門出面洽談,也有的是政府首腦出國訪問時,經雙方共同商定,簽訂貸款協議。
航運業融資也可以在不同國家政府之間發生。發展中國家的航運業有時可以從西方國家政府取得條件優惠的資金融通。西方國家政府提供資金的目的在于:通過給發展中國家發展航運業提供資助,扶植本國的造船業。通常的做法是西方國家政府給予發展中國家低息貸款,但要求在西方國家的船廠建造船舶。
2.船舶融資中政府貸款的主要對象和特點
船舶融資中政府貸款的主要對象為:
(1)購買人貸款。即直接給予船舶所有人的優惠貸款;
(2)供應人貸款。給予船廠貸款,然后以價格折扣或優惠的條件把其優惠轉移給購買人;
(3)出租人貸款。出租人把船東作為借用人來資助;
(4)混合貸款。以上三種形式貸款的組合。
船舶融資政府貸款的特點是貸款期限長、利率低,國際間政府貸款受國際間協定制約。目前國際間控制造船出口信貸的國際性協定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制訂的。從1968年達成協議到今天,隨著該組織吸收的成員國的日益增多,其對于協議簽署國給予非本國造船貸款的最大限額,幾乎在全球(包括一些非成員國)得到了認可。經過若干次的調整和修訂,貸款條件為:貸款償還的最長期限從交船起不超過8.5年;在交船前支付20%的合同價格,貸款利率不低于8%。
3.政府貸款中的買方信貸與賣方信貸
政府補貼貸款實質上是政府扶植本國的造船工業,對造船實行的財政補貼辦法。除由政策性銀行給予優惠貸款外,最常見的政府扶持方式是提供定息的長期貸款,具體通過買方信貸或賣方信貸來實現。另外,政府還為在本國船廠訂造新船的船東的私人貸款提供擔保。因為違約風險已有效地從船東轉移到了政府身上,這就十分有利于船東與獨立的金融機構打交道,從而減少了貸款收取的分段計息的升水風險。
買方信貸是將貸款以優惠條件直接放給船東,即船舶所有人通過擔保,得到銀行貸款,并由船舶所有人向船廠支付船價。有了買方信貸,船廠可以從訂造新船的船舶所有人那里分期得到現金付款,用于支付船廠造船的各項支出。
賣方信貸則是貸款放給船廠,船廠再把這一受益轉給船東,不是降價就是提供優惠的融資條件。即由船廠或原船東向銀行申請貸款造船,船價則由買方取得銀行擔保,分期將本息付與賣方銀行,這是國際上常用的買造船的融資方式。造船貸款的全部資金來自銀行,可是政府為了鼓勵本國船舶出口,往往給提供低息造船貸款的銀行一筆利息損失補貼費,用于補償銀行因發放低息貸款而導致的利息損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在政府的擔保下由政府成立的專門機構按商業利率向商業銀行貸款,然后由商業銀行以較低的利率向船東發放貸款;另一種方式是由商業銀行直接以補貼利率向船東發放貸款,然后再從政府那里補償利息的差額,這種方式也需政府向銀行提供必要的擔保。以英國政府的信貸制度為例,造船貸款由銀行直接向船東發放,如果購船人是英國船舶所有人,由工業大臣向銀行簽發擔保書,并用政府基金來彌補利息損失;如果購船人系外國船舶所有人,則由“出口信貸擔保署”簽發保證書,由商業部彌補銀行的利息損失。
在出口信貸中,最合適的擔保是為貸款的本息提供銀行擔保,但經常是船舶第一抵押和針對于一些初始付款(在提取貸款前,由船東按船價的百分比支付的款項,用于保證貸款提取和現金支付額的比率適當,減少貸款風險)的銀行擔保。
政府補貼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這兩類貸款對于航運企業來說都是十分常用的融資方式。在實際融資過程中,常常將兩種貸款組合起來使用,以達到較好的融資效果。許多情況下,政府對新造船融資的扶持只占整個貸款計劃的一部分。
銀行對航運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商業銀行不僅對新船建造和舊船購買提供了大量的短期、中期和長期資金,而且對航運業提供范圍廣泛的其他財務業務,包括營運費用的支付和收入的收取,處理外匯結算業務,提供財務信息和建議等。除了商業銀行,還有專門的諸如船舶融資公司和船舶抵押銀行等融資機構活躍于航運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