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危運證、押運證仍被罰款萬元
時間: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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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在德上高速聊城南執法站,一位當地的危險品司機雖然出示了危運證,但仍然被聊城高速交警以無證運輸罰款10000元。
危險品運輸從業資格證
駕駛證
車輛行駛證
押運員資格證
普通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
車輛危貨運輸許可證
危貨車輛罐體檢測合格證
交強險及道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保險
......
難道這些證件還不夠?
答對啦,還不夠!
因為這位危險品司機師傅運輸的是液氯,屬于劇毒!
科普:三類產品普通危品車不能運: 1、易爆品 如炸藥類的; 2、含輻射的;3 劇毒。運輸此類貨運需特殊單證,如無特殊單證就算違規,超范圍運輸。
所以,這位師傅缺少了《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聊城交警將其車輛押送到魯西化工卸貨,并且對駕駛員依法作出10000元的處罰。
雖然交警對司機進行了處罰,但是把危險品交給不具備運輸質的司機運輸,托運人、承運人、收貨人是否有責任?是否需要負連帶責任?
好運回程提醒: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