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方面思考中國商品過度包裝現狀!
時間: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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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商品過度包裝現象越發普遍,涉及茶葉、名酒、保健品、化妝品等諸多產品。很多產品的包裝用到了紙、木材、塑料、皮革、金屬、絲綢、水晶等多種原料,里三層外三層,甚至還出現了純銀、純金的包裝。
所謂過度包裝,是指包裝的耗材過多、分量過重、體積過大或成本過高,遠遠超出產品包裝的基本需要。仔細分析,可謂有百害而無一利。
一、過度包裝商品存在的主要問題
1、商品銷售價格虛高?!断拗粕唐愤^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標準規定,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的總和不應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商家為了避免過度包裝之嫌,通過虛標價格,抬高售價,使包裝成本低于20%,并讓消費者承擔額外的成本,使消費者大有買櫝還珠之嘆。
2、虛假宣傳普遍存在。有些包裝精美的禮盒上,商家或打著傳 統文化旗號,或虛假標注商品成分、原料,或夸大宣傳商品性能,或引用高科技概念誤導消費者,或使用絕對用語對產品進行排他性宣傳,以此作為營銷促銷手段,并肆意抬高銷售價格,達到招攬吸引消費者、實現利益最大化目的。
3、銷售方式暗藏玄機。一方面是銷售劣質商品。經銷商通過過 度包裝,并利用消費者因送人需保持包裝完好、無法當場拆封驗貨的有利因素,采取優劣商品混搭銷售方式,以此迷惑消費者,達到銷售質次價高商品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強制搭售商品。如:在白酒禮盒中搭售水晶龍,在年夜餃子禮盒中搭售鍍金手鏈,更有天價粽子禮盒搭售普洱茶、茶具、黃酒、酒具、茶葉等消費者并不需要 的商品。
4、包裝材料質量堪憂。食品過度包裝不僅價格高昂,還有可能 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例如,看似豪華的金屬色月餅托中大量添加的金、銀粉,有些是使用再生塑料加入金粉和銀粉制成的,而這些再生塑料來源復雜,有些甚至來自于醫療垃圾、農藥瓶等,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質,這些有毒有害物質溶在月餅油中,將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二、導致過度包裝行為屢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1、法律法規不健全。一方面國家標準只對化妝品和食品進行了 包裝限制,藥品、保健品、兒童玩具、電子用品等商品沒有進行相應標準限制。另一方面,雖然食品、化妝品有了限制標準,但沒有規定對企業不執行標準的罰則,只能采取勸告勸諫,要求企業整改等隔靴搔癢式懲罰,導致食品、化妝品行業過度包裝行為屢禁不止。
2、高額的利潤驅使。企業為了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通過不斷“升級”包裝,以獲取高額利潤。以綠茶御品清香為例,散裝630元/斤,簡裝1260/斤,而精裝的要2520元/斤;一家知名品牌白酒專賣店,同等度數 同等窖藏年份的白酒,把玻璃瓶包裝換成瓷瓶,再加上一個外包裝盒,售價就提升了近500元,可見,商家通過升級包裝,可獲得相當可觀的利潤回報。
3、巨大的市場需求。在中華民族禮儀之邦的大環境下,大部分 普通消費者礙于面子,送親戚朋友大都會選擇購買包裝精美的商品。而真正的“大客戶”還是一些公款消費的企事業單位,有的單位一次就訂購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的高檔包裝商品。正是這種“禮尚往來”的消費心理給過度包裝商品創造了巨大的生存空間。
4、消費者默許認同。大部分消費者對于過度包裝商品往往采取默許認同的態度,甚至會主動要求購買過度包裝商品。有部分消費者由于是公款消費,所以買東西的時候也不會考慮是否貨值相當;還有一部分消費者,出于攀比和虛榮心理,盲目跟風,由此助長了過度包裝現象越演越烈。
三、有效遏制過度包裝行為的對策建議
1、完善政策法規。一方面建議出臺除食品、化妝品以外商品的 限制過度包裝標準,使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通過完善相關規定,如采取將過度包裝列為商業欺詐行為,按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嚴厲查處等方式,增加對過度包裝行為的懲罰,讓違法企業付出高昂的違法成本。
2、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媒體、各類大型宣傳活動、市場巡查、上門年檢等契機,向廣大消費者、生產廠家及經營者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引導消費者樹立正確、理性、科學的消費意識,倡導健康、節約和環保的消費理念,引導商家強化社會責任感,加強誠信建設和行業自律意識。
3、嚴格執法監管。一方面依托經濟戶口和市場巡查,加大對利 用過度包裝銷售質次價高、假冒偽劣商品及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的規范、查處力度。另一方面積極加強與質監、價格、環保等部門的溝通聯系,采取“定期座談、不 定期聯合執法、隨時加強信息共享及職能傳遞”的方式,形成打擊商品過度包裝行為的執法合力,切實提高監管效能。
4、暢通維權渠道。強化工商服務站、12315申訴平臺、“一會三站”、維權志愿者、“12315打假維權提示牌”等維權渠道作用,讓廣大消費者、新聞媒體、社會大眾都有效、積極參與到執法監督中來,形成全方 位、寬領域、多層次、廣覆蓋的監督過度包裝商品違法行為網絡,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