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通丟件怎么賠償?圓通丟件賠償標準告訴你
時間: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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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寄快遞過程中,有時會遇到丟件的情況。那么圓通丟件怎么賠償?圓通丟件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
在眾多丟件補償事件中,快件運輸途中丟失的賠償責任承擔,主要涉及兩個方面:賠償主體和賠償標準。作為收件人來說,由于其與快遞公司不存在合同關系,如遭受損失只能向與之有合同或其他法律關系的主體主張賠償,如在網購中未收到商品而要求賣家退款;寄件人是快件損毀、滅失的風險承擔者,在發生丟件的情況下,應該向快遞公司主張賠償。
根據我國現有法律的規定,除了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等原因導致貨物丟失、毀損外,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有合理保管義務,對于貨物的損毀、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圓通丟件賠償標準:
我國法律對快遞行業的貨物運輸無專門的規定,訴訟實踐中,快遞公司多主張本類糾紛應當適用郵政法中的相關規定,即對于未保價的郵件發生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情況,承運人按照最高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進行賠償。并且,現在大部分的快遞公司也多在其快遞單的后面聲明:對不保價郵件損毀的賠償最高不超過3倍郵費。
需要說明的是,郵政法中該條款的規定只適用于國家郵政企業,而其他的快遞公司與客戶的貨物運輸糾紛應當適用合同法關于貨物運輸的相關規定。因此,其他快遞公司的丟件賠償,不能參照該法最高不超過3倍運費的標準。
此外,快遞公司關于不保價貨物的賠償標準的聲明,系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屬于格式條款。該格式條款是快遞公司為了減輕自己賠償義務而擬定,其具有效力與否取決于快遞公司在收件時是否盡到了合理提示義務。如是否在顯著位置進行說明等,并且是否盡到合理提示義務,要由快遞公司證明。如果快遞公司能夠證明盡到合理提示的義務,則3倍運費賠償標準的條款有效。
快遞公司關于未保價快件的3倍運費賠償標準的格式條款,對于寄件人來說是極為不利的,如果快遞公司能證明已經對該格式條款作出了提示,則寄件人將面臨最后可得賠償數額遠低于實際損失的風險。
而《合同法》規定:運輸人也就是快遞企業對運輸的快件有保管責任,如果運輸過程中貨物有損毀,快遞公司要與消費者按照約定給予賠償,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要給予市價賠償,即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在這個過程中,快遞丟失物品的價值是多少,將由消費者舉證,證明它們實際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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