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稅費怎么計算(內附FOB價格CIF價格CFR價格的關稅計算公式)
時間: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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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經濟與貿易如此發達的今天。與外國做交易也是經常發生的事情,但是是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的,這就是出口稅,以保證交易的正常進行,外貿出口稅怎么計算?希望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
一、外貿出口稅怎么計算
出口關稅,是出口國海關根據關稅稅則對出口商品所征課的關稅。
計算公式:
1.fob價格
出口關稅=fob/(1+出口關稅稅率)x出口關稅稅率
2.cif價格
出口關稅=(cif-保險費-運費)/(1+出口關稅稅率)x出口關稅
3.cfr價格
出口關稅=(cfr-運費)/(1+出口關稅稅率)x出口關稅稅率
二、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對買方處置或者使用該貨物不予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施的限制、對貨物轉售地域的限制和對貨物價格無實質性影響的限制除外;
(二)該貨物的成交價格沒有因搭售或者其他因素的影響而無法確定;
(三)賣方不得從買方直接或者間接獲得因該貨物進口后轉售、處置或者使用而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者雖有收益但能夠按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買賣雙方沒有特殊關系,或者雖有特殊關系但未對成效價格產生影響。
三、關稅的征收
第二十九條進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出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除海關特準的外,應當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向貨物的進出境地海關申報。進出口貨物轉關運輸的,按照海關總署的規定執行。
進口貨物到達前,納稅義務人經海關核準可以先行申報。具體辦法由海關總署另行規定。
第三十條 納稅義務人應當依法如實向海關申報,并按照海關的規定提供有關確定完稅價格、進行商品歸類、確定原產地以及采取反傾銷、反補貼或者保障措施等所需的資料;必要時,海關 可以要求納稅義務人補充申報。
第三十一條 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稅則》規定的目錄條文和歸類總規則、類注、章注、子目注釋以及其他歸類注釋,對其申報的進出口貨物進行商品歸類,并歸入相應的稅則號列;海關應當依法審核確定該貨物的商品歸類。
第三十二條 海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提供確定商品歸類所需的有關資料;必要時,海關可以組織化驗、檢驗,并將海關認定的化驗、檢驗結果作為商品歸類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