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保丟不保損” 700斤蘋果凍壞難獲賠
時間: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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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收成不容易,4000多元的損失怎么也不該讓我自己承擔。”近日,山西運城果農王女士因前段時間轉運地北京、哈爾濱霧霾嚴重,通過物流向長春的客戶發送700斤蘋果全部被凍壞,客戶拒收。承運的百世物流公司表示,物流公司保丟不保損,凍壞的蘋果只能由客戶承擔損失。
35箱蘋果全被凍壞
王女士介紹,2016年12月15日,長春的一個客戶訂購了35箱紅富士蘋果(每箱10公斤),要求在圣誕節之前運到。她就聯系了百世物流送貨。
2016年12月27日,王女士從快遞和客戶處了解到,蘋果到達長春時,已經因為時間過長凍壞了,被收貨人拒收。王女士說,她根據快遞單查詢了貨物的物流軌跡,“因為霧霾封路等原因,這批貨在北京停留了6天多,又在哈爾濱分部停留4天。”在哈爾濱時,最低溫度在零下10攝氏度左右,如果在室外長時間存放,蘋果肯定會被凍壞。
隨后記者聯系上了客戶梁女士,她稱自己在長春做生意,以前也通過網絡購買過王女士家的蘋果,覺得品質不錯,所以今年聯合幾個朋友,一起訂購了35箱紅富士,準備在平安夜銷售或者送人。“以前都是三五天時間就能收到貨,這次一拖再拖,我只好又訂購了些其他商家的貨。”梁女士說,等到蘋果送到時,她發現蘋果全部被凍壞,“不能再吃了,我只好拒收貨物,并寫明了原因。”
發貨方王女士稱,35箱蘋果加上運費等,損失在4000元左右,“農民有點收成不容易,現在出現了這種事情,不知道如何解決,快遞公司一直沒有一個解決方案。”
物流公司保丟不保損
對此,百世物流的客服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對水果類的貨物“保丟不保損”,如果貨物丟失,可以按照規定賠付,如果貨物損壞,則由客戶承擔損失。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任戰敏律師認為,王女士與物流公司建立了貨物運輸合同,物流公司在收到王女士交付的蘋果后,應該及時、安全地將貨物送至收貨人梁女士手中。
但從2016年12月15日貨物交付托運到2016年12月27日梁女士拒收,中間長達十幾天,已經嚴重超出了合理時間,托運人構成違約。貨物在北京滯留期間,雖遇到霧霾天氣影響運輸,但達不到不能克服的程度,物流公司完全可以考慮通過其他方式將貨物運出。
關于“保丟不保損”條款,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屬于物流行業內部隱性規定。物流公司“保丟不保損”免除承運人責任,排除托運人主要權利,存在嚴重不公平,該條款應為無效。律師認為,物流公司應對王女士的貨物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