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入境行李新規定生效,海外代購需謹慎!
時間: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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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海關總署頒布的《關于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正式執行,5種物品將不予放行。中國海關新規的目的何在呢?這對中國海淘代購有何影響呢?
此次《公告》明確提出海關暫不予放行旅客攜運進出境行李物品暫存的5類情形,分別是:
1、旅客不能當場繳納進境物品稅款的;
2、進出境的物品屬于許可證件管理的范圍,但旅客不能當場提交的;
3、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按規定應當辦理貨物報關手續或其他海關手續,其尚未辦理的;
4、對進出境物品的屬性、內容存疑,需要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認定、鑒定、驗核的;
5、按規定暫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屬于上述5類情形的,旅客攜運進出境的行李物品將被海關暫不予放行,可以暫存。海關總署有關負責人表示,"暫存"不等于"扣留"。對暫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辦理暫存的,海關應當向旅客出具“暫存憑單”。暫存期限為三個月,旅客需要自己辦理結海關的手續。提取物品時,還需要出示憑單+進出境證件等。
值得一提的是《關于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中提出的“自用合理數量”,上海海關對其進行了解釋,即:"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在個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但超出免稅額度,可征稅放行。如果被認定是自用不合理的,海關將暫不予以放行,并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憑單》。自暫存之日起三個月內,旅客應當辦結海關手續,逾期不辦的,將由海關依法對物品進行處理。",這就意味著進境居民旅客仍享5000元境外免稅額。
中國海關新規的目的何在呢?這與3月2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中國將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對消費者,即b2c)進口稅收政策,并同步調整行郵稅政策有關。
《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明顯縮小了跨境電商的稅收優勢,此舉在短期內可能會讓部分消費需求涌入人肉代購、非正規直郵等渠道。為了配合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新政的施行,把一碗水端平,兩條海關新公告果然陸續出臺:《關于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關于啟用新快件通關系統相關事宜的公告》。
不少業內人士判斷,海關上線新快件系統,目的很可能是要加強對這部分商品的監管,相關部門勢必將加大監管及抽查力度,提高抽檢率。這勢必增加海淘代購被稅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