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務院明確增值稅減稅配套措施: 涉郵政、交通運輸等領域
時間: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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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增值稅減稅配套措施,涉及郵政、電信等行業納稅人;延續部分已到期稅收優惠政策并對扶貧捐贈、污染防治第三方企業給予稅收優惠。
根據《政府工作報告》部署,4月1日起,制造業等行業16%增值稅率將降至13%、交通運輸和建筑等行業10%增值稅率降至9%。
此次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范圍,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并把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增加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對主營業務為郵政、電信、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的納稅人,按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政策實施期限暫定截至2021年底。
對政策實施后納稅人新增的留抵稅額,按有關規定予以退還。
相應調整部分貨物服務出口退稅率、購進農產品適用的扣除率等。同時,加大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和困難縣市傾斜。
會議還決定,延續2018年執行到期的對公共租賃住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品等的稅收優惠政策。
從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底,對企業用于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建檔立卡貧困村的扶貧捐贈支出,按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對符合條件的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
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