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貨運平臺申請門檻提高,戴的開票平臺的帽子,還能摘得掉嗎?
時間:2023-12-30
點擊:91次
目前市場上申請網絡貨運平臺的總數已經突破1000家,但是在網絡平臺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合格企業名單中共有100家。由此可見,目前僅有大概有十分之一的平臺通過網絡平臺線上服務能力認定,顯然獲得網絡貨運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更是少的可憐。
網絡貨運申請如此難,多少和某些網絡貨運平臺存在壟斷貨運信息、惡意壓低運價、隨意上漲會費有點關系。
依據相關部門的硬性要求來看,企業必須具備:利用互聯網的網絡管理平臺的能力;網絡交易數據和處理能力,已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安全的保護,提出了備案證明的安全和三級等保。
而網絡貨運的核心之一就是線上的信息能力,如新規要求的一些線上監管包括信用監管等,如線上要求必須: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單位名稱與網絡貨運經營申請人名稱一致)、經營分類為信息服務業務(icp)或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edi),取得三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單位名稱與網絡貨運經營申請人名稱一致)。
業內人士披露,部分貨主和傳統物流企業只是為了響應國家政策,跟風申請資質、買系統,而沒有真正參與到承運服務中,只是將運單導入系統應付審核代開發票,平臺本身沒有創造任何價值。不從事承運服務,